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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济宁市重点研发计划(软科学项目)的通知
资助范围:山东;济宁
发布时间:2023-07-20
截止时间: 2023-07-30
 
 
    原文

    各县(市、区)科技局、济宁高新区科技创新局,济宁太白湖新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,市直有关部门,有关单位:

    为贯彻落实市委、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,围绕济宁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现实需求,现开展2023年济宁市重点研发计划(软科学项目)申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申报条件

    1.申报单位

    (1)申报单位应为在我市注册,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、科研院所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。

    (2)申报单位治理机制健全,管理规范,信用记录良好,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。

    (3)鼓励跨部门、跨单位、跨学科组建项目组,联合申报,合作研究。

    (4)申报单位要认真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,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,严禁夸大不实,甚至弄虚作假。同一申报单位,申报项目不得以相同、相近申报材料重复申报。

    (5)市直项目通过其主管部门(单位)推荐申报,其他单位均通过所在辖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申报。

     

    2.项目负责人

    (1)项目负责人为申报单位的全职人员,或为与申报单位签订工作合同人员,熟悉我市市情,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。

    (2)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,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。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,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。

    (3)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在同一年度仅能申报一项项目,且在申报时无未结题项目。

    (4)项目申报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,如发现弄虚作假、剽窃、抄袭,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,一经查实,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。

    (5)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公开的内容,涉及内容应不涉密。

    二、研究方向和支持方式

    具体研究方向见《2023年济宁市重点研发计划(软科学项目)申报指南》。研究要立足我市实际,技术路线可行,形成一批科技报告、政策建议、调研报告,为科技决策服务。

    三、申报流程及要求

    1.申报主体

    项目负责人自主申报,申报单位审核,主管部门进行推荐。不受理个人(自然人)的直接申报。同一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主管部门进行申报。申报项目未通过形式审查的,将不再另行递补。项目主管部门及申报单位应认真组织,严格审核,按照要求进行申报。

    2.申报程序

    (1)申报方式。项目负责人在济宁市综合科技信息服务平台(网址:https://zqt.jiningdq.cn/technology/src/views/index.html)进行身份注册,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。已注册过的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,不需再注册。为优化申报流程,减轻科研人员负担,本次申报全程网办,无需提供相关纸质材料。

    (2)申报流程。在服务平台完成个人帐号登陆后,通过点击首页“软科学申报”飘窗或右上角“个人中心”进入“申报管理”。在“软科学申报列表”中“新增”进行申报书填写提交。项目负责人确认无误后提交至项目申报单位审核,申报单位推荐至主管部门审核,由主管部门提交至市科技局。

    (3)审核帐号管理。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网址为:https://zqt.jiningdq.cn/technology/dist/index.html#/login?redirect=%2Findex。单位(法人)账号由主管部门与平台技术对接后统一开通(审核账号、密码请联系技术人员咨询或开通)。

    3.注意事项

    (1)指南内容在济宁市综合科技信息服务平台中发布。

    (2)项目立项计划下达后,立项项目需提供全套纸质材料归档保存,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,否则取消立项资格。

    4.受理时间

    项目负责人网上申报时间截至7月30日下午17:30,项目承担单位审核时间截至8月7日下午17:30,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时间截止为8月14日下午17:30,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。请项目负责人、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合理安排申报时间,提前进行修改和审核,避免临近系统关闭时集中上传或审核。

    5.联系方式

    济宁市综合科技信息服务平台技术咨询电话:17616556008  15562300503;登录支撑:15553705107

    申报业务咨询电话:0537-3379993

     

    济宁市科学技术局  

    2023年7月20日